政策要点
对首次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企业,按评定结果等级AA级、AAA级(含)以上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DCMM)二级、三级、四级(含)以上评估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要点解读
依据《关于印发2024年宁波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因素分配评分细则的通知》(甬经信规〔2024〕26号)和《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经〔2024〕239号)等文件精神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出台《宁波市鄞州区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一、出台背景聚焦智能制造,促进高水平融合发展,有效发挥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专项资金的政策导向和激励作用。二、制定依据依据《关于印发2024年宁波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因素分配评分细则的通知》(甬经信规〔2024〕26号)和《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经〔2024〕239号)文件精神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三、文件主要内容政策总体框架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总则、资金补助范围及条件、资金补助标准、项目申报及资金拨付程序、附则。第一部分为总则。阐述宁波市鄞州区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专项资金的政策依据和使用范围: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数字化转型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企业上云、省级“云上企业”和国家、省级、市级项目。第二部分为资金补助范围及条件。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以及申报各类项目补助的条件。第三部分为资金补助标准。明确各类项目的补助标准。第四部分为项目申报及资金拨付程序。明确各类项目申报时间、申报流程以及资金拨付的流程。第五部分为附则。明确《办法》的实施时间和负责解释《办法》的部门。四、适用范围在鄞州区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主要从事工业与信息产业制造、研发和服务相关的企业。五、政策解读人解读机关: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解读人:张晓波,联系电话:0574-89296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