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补贴
2024年襄阳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标准、各区县奖补金额
2024-11-26  浏览:9

2024年襄阳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标准、各区县奖补金额及高企申报认定条件

襄阳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襄阳市:对首次认定、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当年申请认定(含重新认定)并经市高企认定执行委员会推荐上报但未通过认定的,给予5万元申报经费支持。由市招商部门认定引进的襄阳市外企业,在我市注册成立2年内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到我市行政区域内,完成相关变更手续且正常经营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襄城区: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对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政策依据:襄城区给予创建创新型主体的资金奖励?

樊城区:对当年首次认定、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政策依据:樊城区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

襄州区:对首次认定、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政策依据: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保康县:对当年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10万元;对当年申请认定(含重新认定)并经市高企认定执行委员会推荐上报但未通过认定的,给予5万元申报经费支持;由县招商部门认定引进的保康县外企业,在我县注册成立2年内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25万元;对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到我县行政区域内(含余家湖保康工业园区),完成相关变更手续且正常经营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政策依据: 保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枣阳市: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颁发的高新企业证书,依据襄阳市科技局、襄阳市财政局奖励文件,我市给予襄阳市奖励金额等额配套奖励。政策依据:枣阳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

襄阳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赠与、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照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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