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补贴
越城区2024年第三季度申请各类创业补贴的公示
2024-11-30  浏览:4

根据《绍兴市越城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社会保险补贴和创业补贴实施办法》(越人社发〔2021〕17号)文件精神,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农民工在越城区初次创业,在其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从事个体经营,由其创办的经营实体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并正常经营满6个月以上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越城区初次创业,在其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从事个体经营,由其创办的经营实体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并正常经营满一年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带动3人就业的给予创办者每年2000元补贴;带动超过3人就业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每年1000元补贴,每年补贴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2024年第三季度,有14人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条件,补贴金额140000元;有9人符合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申请条件,补贴金额45000元,合计185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区人力社保局就业社保科反映,邮寄地址: 绍兴市马臻路45号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5.联系人:金同志,0575-88307788.

附件:

1、2024年第三季度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明细表

附件1:2024年第三季度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明细表.xlsx

2、2024年第三季度申请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人员明细表

附件2:2024年第三季度申请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人员明细表.xlsx

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8日

信息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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