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化融合贯标
江西瑞昌通过两化融合贯标认定最高奖励20万元
2024-12-07  浏览:0

江西瑞昌近日发布“瑞昌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 (2024-2025年)”,行动计划提出,推动数字化入企诊断和提档升级。与企业精准对接, 提高诊断方案转化实施率,全年力争完成240家规上企业诊断工作,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规上企业数字化诊断、数字化改造 方案全覆盖。大力实施数字化改造,助推企业数字化水平提档升级,推动全市制造业数字化水平整体提升。常态化开展各类贯标评价。大力推动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智能制造成熟度和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等贯标(评价)。力争到2025年,完成各类制造业企业体系贯标28家。大力培育一批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对获评国家两化融合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25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两化融合贯标AAA、AA、A级认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 对获评省、九江市两化融合及大数据试点(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详细内容如下——

瑞昌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 (2024-2025年)

为深入贯彻《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4—2025年)》《九江市制造 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4—2025年)》等文件精神,全力 推动我市制造业数字化水平大幅提升,助力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合瑞昌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工业强市战略,结合制 造业“9610”工程,围绕“3+N”新型产业化格局,锚定智能化、 高端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方向,以“政府引导、企业主导、 多方协同、合力共为”为原则,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为路径,以“智改数转网联”为牵引,以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为抓手,以制造业数字化水平在全市持续走前列为目标, 扬长补短、固本兴新,为加快构建体现瑞昌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强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按照诊转联动、政企联动、提升改造路径,推动我市制造业 数字化水平在全市持续走前列。力争通过两年时间将我市制造业 数字化水平等级达到:转型准备阶段(L1-L2)控制在15%(36家)以下,基础爬坡阶段(L3-L5)达到50%(122家)以上,集 成提升阶段(L6-L8)达到33%(80家)以上,创新领航阶段(L 9-L10)实现零的突破。争取培育国家级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3 家,省级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37家,“数字领航”企业1家, “数智工厂”标杆8家,“小灯塔”企业5家。

三、任务举措

(一)打造企业示范标杆。分行业分领域打造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推动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转型,以龙头企业为重点培育一批生态主导型产业链“链主”企业,打造“平台+供应链”模 式,提升产业链整体数字化水平。重点培育华瑞缝纫线、中建材新材料、中建材光电等企业成为国家级数字化转型标杆和省级 “数字领航”企业,省级“数字领航”企业1家;重点培育瑞易 德、理文化工、溢香农等企业成为省级“数智工厂”标杆,力争完成省级“数智工厂”标杆8家。

(二)打造中小企业“小灯塔”。面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新需求,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重点,提炼一批聚焦细分行 业,规范高效、有利于复制推广的“小灯塔”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模式,带动广大中小企业“看样学样”,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打造“小灯塔”企业5家。

(三)打造“智改数转网联”示范。大力实施智能制造,推行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以“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人”为重点,建设一批智能制造单元、智能产线、智能车间(数字化车间),分行业分类型培育一批5G工厂、“5G+工业互联网”、两化融合、智能制造等数字化转型标杆,力争培育省级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37家,国家级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3家。

(四)推动数字化入企诊断和提档升级。与企业精准对接, 提高诊断方案转化实施率,全年力争完成240家规上企业诊断工 作,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规上企业数字化诊断、数字化改造 方案全覆盖。大力实施数字化改造,助推企业数字化水平提档升级,推动全市制造业数字化水平整体提升。

(五)常态化开展各类贯标评价。大力推动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智能制造成熟 度和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等贯标(评价)。力争到2025年,完 成各类制造业企业体系贯标28家。

(六)聚焦“平台+园区”建设。着力推进经济开发区开展产业数字化转型先行区和智慧园区建设,积极创建省级“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实施产业集群整体数字化改造,推进以“工 业互联网平台+园区”为核心架构的数字化转型,大力发展中央 工厂、协同制造、共享制造、众包众创、集采集销等新模式,建设功能完备的工业互联网园区。

(七)建设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体系。招引有实力的数字化服务类企业落户瑞昌,充分利用好现有资源为我市数转工作服务;积极引导高质量高水平数字化服务商来我市合作建设数字化诊所等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强有力的数字专员队伍, 全方位纵深推进瑞昌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市工业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我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工作。市有关部门要把深入推进制造业数 字化转型作为推动我市“3+N”产业体系发展的重要抓手,高度 重视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增加制造业数 字化转型岗位专业人才,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

(二)强化政策支持。统筹市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上级相关专项补助资金,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措施落地。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资金和金融支持,加大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重点场景、重大平台、重大项目及标杆示范的支 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支持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要结合我市产业特点和任务需求,出台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支持政策,与九江形成市、县两级梯度政策体系。

(三)强化氛围营造。大力加强媒体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数字化转型工作典型案例和经验。定期组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和重点行业交流会,搭建政府、企业、金融机  构等交流合作平台,凝聚全社会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强大合力。

附件

瑞昌市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

为大力推进我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进一步聚焦“3+N”新 型产业化格局,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实现我市制造业数字化水平在九江持续走前列,在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设置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题,引导和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特提出如下措施:

一、支持企业数字化水平提档升级

支持中小企业应用“小快轻准”解决方案和产品提升企业数 字化水平,对应用该类产品并实现数字化水平提档升级的企业, 给予企业适当的奖补。企业实现数字化水平提档的(注:第一档为 L1-L2.第二档为L3-L6.第三档为L7-L8.第四档为L9-L10), 按产品合同价的30%奖补,单个企业奖补最高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二、支持企业大力开展两化融合

大力培育一批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对获评国家两化融合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25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两化融合贯标AAA、  AA、A级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 对获评省、九江市两化融合及大数据试点(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三、支持制造业企业打造国家级、省级标杆

对获评国家数字化转型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领域标杆(智能工厂、数字工厂、示范、案例、大赛奖励等由工信部颁布的示范奖励项目)的企业,每家奖励50万元。对获评省级“智 能制造标杆”“数字领航”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获评省级“小 灯塔”“数智工厂”等省级标杆(示范、案例、大赛奖励等有工信厅颁布的示范奖励项目)给予10万元奖励。

四、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支持特色型、区域型、行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对省级 认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建设单位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 国家部委认定的工业互联网专业平台、特色平台,给予建设单位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 对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域名服务许可证(工业互联网标识注册服务)》的新建节点奖补15万元。列入九江市工业互联 网标识二级解析应用项目根据解析量给予3万-10万元奖励。

五、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支持制造业企业、数字化平台积极运用人工智能、区块链、 虚拟现实、量子通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打造应用场景,提升本质安全、质量效益及数智化水平,经九江市级认定有重大推广应用价值的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我市对第一年基本上云基础 服务费(不含企业个性化增值服务费)2000元/户全额补助,第二 年上云基础费给予1000元/户补助,第三年给予500元/户补助。

六、支持智能装备推广应用

支持制造业企业大力实施以“机器换人、设备换芯、生产换 线”为核心的数智化改造,对更换智能装备企业,最高给予设备采购价10%的奖补,单个企业奖补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七、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

鼓励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创新数字化转型专项金融产 品,为制造业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引导企业加大数字化转型投入。

八、支持数字化人才共享

鼓励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输出成熟型数 字化转型人才,组建瑞昌市数字化转型人才库。支持中小企业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柔性引进数字化人才,给予人才使用单位适当奖补。

本措施实施期限为2024年至2025年,由瑞昌市工业和信息 化局会同瑞昌市财政局根据需要对有关措施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加强政策绩效跟踪评价,强化结果应用。本措施每年统筹市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择优兑现实施。本措施中,同一项目符合多个奖补条件的,可就高执行,但不重复享受。企业等级水平参考《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综合发展水平评价指南》。同时,原《瑞昌市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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