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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东省、深圳市及各区项目申报汇总!
2024-12-11  浏览:4

2024年度广东省、深圳市及各区项目申报汇总!

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持续进步,企业作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其成长和发展对于推动社会进步、增加就业机会、提升国民生活水平等方面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扶持政策,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以下是对深圳企业在不同成长阶段可享受的政府相关扶持政策的详细解析:

初创企业

初创企业面临的主要挑战包括资金短缺、市场不确定性和技术瓶颈等。针对这些问题,政府提供了以下扶持政策:

自主创业扶持:政府为初创企业提供超过10万元的创业资金,帮助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为企业起步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深创赛:这是专为创业团队设立的竞赛,获胜者可以获得高达50万元的奖金,并有机会获得政府和知名企业的投资,从而加速企业的成长和市场化进程。

创业资助:政府提供最高100万元的创业资助,进一步支持初创企业的发展,帮助企业度过初创期的艰难时刻。

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补贴:对于从海外留学归国并在国内创业的人员,政府提供高达100万元的前期补贴,以吸引和鼓励海外留学人才回国创业,为国内经济注入新的活力和创新力。

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府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最高300万元的贷款贴息,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减轻企业的财务压力。

加计扣除政策: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政府提供所得税减免政策,加计扣除比例高达175%。同时,软件企业也享有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成长企业

成长企业已经初步建立市场地位,但面临扩大规模、提升竞争力等新的挑战。政府提供的扶持政策包括: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认定后,企业可以获得高达30万元的补贴,并享受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有助于企业提升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政府提供高达300万元的培育资助,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帮助企业实现技术突破和产业升级。

专精特新:政府为专注于特定领域的企业提供最高10万元的补贴,鼓励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之路,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工业设计发展扶持:政府为从事工业设计的企业提供最高50万元的扶持资金,推动工业设计产业的发展,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技术攻关面上:政府为技术攻关项目提供最高500万元的资助,帮助企业突破关键技术难题,提升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政府为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提供最高300万元的资助,支持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创新活动。

企业技术中心:政府为建立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提供最高500万元的资助,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成熟企业

成熟企业已经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但面临产业升级、市场拓展等新的挑战。政府提供的扶持政策包括:

战略新兴产业:政府为发展新兴产业的企业提供高达3000万元的资金支持,推动新兴产业的发展和升级,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总部经济企业:政府为总部设在本地的大型企业提供高达5000万元的资金支持,提升城市或地区的总部经济实力和影响力,促进区域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专精特新小巨人:政府为被评为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提供高达50万元的奖励资金,鼓励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创新能力。获得国家级小巨人称号的企业,补贴额度高达600万元,分三年补贴,进一步支持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壮大。

单项制造冠军示范企业:政府为在特定产品或服务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单项制造冠军示范企业提供高达300万元的资金支持,鼓励企业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品牌。

重大专项: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战略需求的项目或技术攻关任务,政府提供一事一议的资金支持,推动科技创新和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为企业的长期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综上所述,政府在不同成长阶段为企业提供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旨在解决企业面临的各种挑战和问题,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持和保障。这些政策的实施不仅有助于企业的快速成长和壮大,还有助于推动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和进步。深圳企业补贴,优选广企邦集团!

广东省(5个)

01

2024年广东省人才专项项目榜单推荐

申报时间:2024-10-15 / 2024-10-31 

政策支持:

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解决实际问题、完成榜单人才任务的能力”作为人才评价首要标准,设置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青年拔尖人才项目,聚焦汽车制造及零部件、高端装备、新材料、集成电路、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新型储能等9个主要领域的发展需求和重点任务,遴选一批相关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中亟待攻关的重要工程技术问题榜单,通过“揭榜挂帅”支持企业培育一批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的卓越工程师。

02

2024年度广东省B类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建设

申报时间:2024-10-15 / 2024-10-31 

支持方式:

  采取竞争性评审,择优立项,拟立项1家。

  建设期,广东省级财政经费给予每家联合实验室1000万元人民币/家,澳门科技基金资助强度为1300万澳门元/家。

03

2024年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

建设

申报时间:2024-10-11 / 2024-11-07

支持方式:

  (一)项目总投资要求不低于6000万元,省财政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予以奖补支持,支持金额不高于2820万元

  (二)财政资金分批拨付,确定项目并签订项目承诺书后拨付部分启动资金;项目通过验收后视完成情况拨付其余支付资金。

  (三)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项目启动时间不早于2024年6月1日,完成时间不晚于2026年12月31日。核定的项目投入费用包括设备费(含软件和网络设备)、测试化验加工费、材料费、燃料动力费、会议费、差旅费、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人员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不含税。财政资金可用于设备费(含软件和网络设备)、测试化验加工费、材料费,不含税。

  (四)支持数量为1个。

05

2025年度广东省重点实验室项目的通知

申报时间:

2024-10-18 / 2024-11-18

申报要求

  (一)项目须符合国家和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关要求,项目领域应属国家和省鼓励发展的科技领域。

  (二)申报单位主要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科技创新主体,包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等独立法人单位。

  (三)提交的项目资料须真实可信,不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充分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形式审查:

  1.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3.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4.省内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五)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原则上应按申报指南指定数额申报。

申报方向及申报奖励↓

专题一:基础研究类省重点实验室:

立项数量不超过 10 项,一次性事前无偿资助经费 300 万元/项。

专题二:技术攻关类省重点实验室:

立项数量不超过 13 项(含深圳市 3 项),一次性事前无偿资助经费 100 万元/项。

 

深圳市(30个)

01

2025年深圳市工业投资项目扶持计划

申报时间:

2024-10-15 / 2024-10-31 

资助标准:

1.重大工业投资项目。

事中或事后方式。按不超过项目实施单位为实施资助项目实际发生的、符合支持费用范围的资本性总费用2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的资助。深圳企业补贴,优选广企邦!

2.上市公司本地工业投资项目。

事后方式。按不超过项目实施单位为实施资助项目实际发生的、符合支持费用范围的资本性总费用20%的比例给予支持,且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总投资费用资助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02

2024年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企业认定(第一批)

申报时间:

2024-10-10 / 2024-11-10

申报条件:

  (一)主要生产经营地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的法人企业;总部设立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的集团公司可联合市外的控股子公司共同申报;

  (二)主要从事《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指导目录》中的一种或多种业务、产品或服务,并满足相应要求;

  (三)在申报、认定时及结果公示期内均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申报前三个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03

2024年深圳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办理

申报时间:

2024-06-01 / 2024-12-31

优惠政策: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兑现各级各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许可、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转让方或开发方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减免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年度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应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登记,作为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留存备查资料;

  (四)政策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提取,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资助。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可用于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的研发投入绩效评价等。

  围绕制造业企业、产业链供应链、产业园区、地方政府等方面,“点线面”征集一批应用成效显著、示范效应良好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梳理总结典型路径模式,复制推广优秀经验做法,为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指引和参考。深圳企业补贴,优选广企邦!

04

关于征集优质企业充实我市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的通知

申报时间:

2024-10-08 / 2024-10-31

优惠政策:

“瞪羚”企业是指商业模式得到市场认可、收入或雇员人数达到一定规模,已成功跨越创业死亡谷并进入高速成长期的高成长企业。

“独角兽”企业是指成立10年以内,估值超过10亿美元(或70亿人民币)、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的企业。深圳企业补贴,优选广企邦!

评价指标:

(一)瞪羚企业。

瞪羚企业分为瞪羚、超级瞪羚两个梯度,主要以企业规模、成长速度、创新能力作为遴选的基本指标。瞪羚企业、超级瞪羚企业需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瞪羚企业入选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成立时间距基期年不超过10年(不含基期年),基期年营业收入达到3000万元且三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0%,且截止年正增长。

(2)企业成立时间距基期年不超过10年(不含基期年),基期年雇员总数达到100人且三年复合增长率达到30%,且截止年正增长。

(3)企业成立时间距截止年不超过5年(含截止年),截止年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且3年内营业收入无大幅下降。

(4)企业成立时间距截止年不超过10年(含截止年),截止年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且3年内营业收入无大幅下降。

(二)独角兽企业。

独角兽企业分为种子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独角兽(含超级独角兽)三个梯度,主要以企业融资投后估值作为遴选的基本指标。

1.独角兽企业入选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

(2)获得过股权投资,且尚未上市(不含新三板挂牌);

(3)最新一轮融资投后估值超过(含)70亿元人民币以上,且累计融资金额超过(含)3.5亿元人民币;

(4)符合(1)(2)要求,且最新一轮融资投后估值超过(含)700亿元人民币以上,累计融资金额超过(含)3.5亿元人民币的企业为超级独角兽企业。

2.潜在独角兽企业入选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成立5年内,获得过股权投资,且尚未上市(不含新三板挂牌);最新一轮融资投后估值超过(含)7亿元人民币以上,且累计融资金额超过(含)35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5—9年,获得过股权投资,且尚未上市(不含

新三板挂牌);最新一轮融资投后估值超过(含)35亿元人民币以上,且累计融资金额超过(含)1.75亿元人民币。

3.种子独角兽企业入选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

(2)获得过股权投资,且尚未上市(不含新三板挂牌);

(3)最新一轮融资投后估值超过(含)3亿元人民币,且累计融资金额超过(含)1000万元人民币。

05

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

申报时间:

2024-10-28 / 2024-11-30

优惠政策:

对工业企业为实现扩大产能规模、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促进技术装备和产品更新换代、保障安全生产,以及向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对现有生产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生产经营管理领域进行改造提升的技术进步投资项目,给予财政专项资金资助。深圳企业补贴,优选广企邦!

申报条件:

1、成立满3年;

2、未列入失信;

3、项目在深圳实施,已完成;

4、技术改造类,实施期3-5年内(重大是5年),项目需要提前到统计局和工信局备案;

5、对项目投入有要求:

重大:5亿;设备更新:2000万;智能改造:1000万;工业互联网:500万;传统优势产业数字化:100万;“两业”融合:1000万;其他项目300-1500万不等。

资助标准:

1、重大技术改造项目:10%,最高1亿元。

2、设备更新类技术改造项目:10%,最高1000万元。

3、智能化改造项目: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三级、四级以上,15%、20%,最高5000万元。

4、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应用项目:30%,最高500万元。

5、传统优势产业数字化转型项目:20%,最高500万元。

6、“两业”融合示范发展项目:20%,最高1000万元。

7、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30%,最高1000万、500万、300万。

8、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培育项目:30%,最高300万元。

9、工业互联网重大活动项目:30%,最高300万元。

10、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项目:20%,最高500万元。

11、“智改数转”应用示范标杆项目:最高300万、100万元。

12、“技术改造贷款租赁贴息项目:利息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贴息;同一笔银行贷款或设备租赁费用只能享受一次贴息,贴息期不超过3年。

罗湖区(10个)

01

2024年罗湖区菁英人才-深港合作博士后工作站

博士后科研支持

申报时间:

2024-10-08 / 2024-12-31 

资助标准:

  (一)对经主管部门认定的、在罗湖区实际经营的企事业单位,与香港高校、科研机构共建的博士后工作站,给予最高5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

  (二)积极吸引香港青年博士后科技人才到罗湖区工作,按以下两种情形给予科研补贴:

  1.备案后由香港高校招收并派驻到罗湖区工作的博士后,按每人每月15000元给予科研学术补贴,补贴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2.对香港籍博士后出站后到罗湖区工作,并与在罗湖区实际经营的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市级科研经费资助的50%给予配套支持,最高15万元。深圳企业补贴,优选广企邦!

02

2024年罗湖区菁英人才-科技创新团队引进支持

申报时间:

2024-10-08 / 2024-12-31 

资助标准:

  (一)在罗湖实际经营的申请单位,其引进的创新团队2023年1月1日以后经上级人才政策体系认定、且团队带头人全职在罗湖工作的,可获得2个“菁英人才”推荐名额。

  1.国家级人才政策体系认定的创新团队,团队带头人可获得80万元奖励,并可额外推荐1名其他团队成员获得80万元奖励。

  2.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才政策体系认定的创新团队,团队带头人可获得80万元奖励,并可额外推荐1名其他团队成员获得50万元奖励。

  3.市级(上一年度GDP全国前50城市,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除外)人才政策体系认定的创新团队,团队带头人可获得80万元奖励,并可额外推荐1名其他团队成员获得20万元奖励。

  (二)被推荐人选享受20-80万元的人才奖励。同时,被推荐人可配发“罗湖优才卡”,享受相应人才综合服务。

  1.获得奖励80万元的,可配发“尊享卡”。

  2.获得奖励50万元的,可配发“优享卡”。

  3.获得奖励20万元的,可配发“悦享卡”。

03

2024年罗湖区菁英人才-深港人才科研合作项目

申报时间:

2024-10-08 / 2024-12-31 

资助标准:

  积极鼓励区内各领域科研工作者与香港科研机构共同承接重点领域的科研攻关项目,对承接市级及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团队,按照上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经费支持。深圳企业补贴,优选广企邦!

04

2024年罗湖区菁英人才-港澳创新创业团队

孵化支持

申报时间:

2024-10-08 / 2024-12-31 

资助标准:

  获得香港特区政府、澳门特区政府或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扶持的港澳创新创业团队项目,2022年1月1日起创办的企业在罗湖区实际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获10万元人民币创业扶持以及连续3年(每年最高15万人民币)的办公场地全额租金扶持,同时可推荐2名港澳籍核心成员分别配发“悦享卡”“畅享卡”。

05

2024年罗湖区文化艺术领军人才奖励项目

申报时间:

2024-10-08 / 2024-12-31 

资助标准:

  (一)对在罗湖工作且在文化艺术领域作出突出贡献,文化艺术造诣卓越、行业贡献突出、引领作用明显,行业影响力较大的文化艺术领军人才,给予人才奖励支持,例如,近3年内,以罗湖名义报送或代表罗湖参赛,获得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特别奖等同等次奖项的作品主创或第一完成人,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的,奖励100万元;优秀作品奖等同等次奖项的作品主创或第一完成人,获得同行广泛认可的,奖励50万元。

  (二)对在罗湖工作且在文化艺术领域作出重要贡献,文化艺术水平高、善于钻研创新、职业素养优良,获得同行广泛认可的文化艺术领军人才,给予人才奖励支持,例如,近3年内,以罗湖名义报送或代表罗湖参赛,获得群星奖、文华奖、中国戏剧奖、大众电影百花奖、电影金鸡奖、音乐金钟奖、全国美术展览奖、曲艺牡丹奖、书法兰亭奖、杂技金菊奖、摄影金像奖、民间文艺山花奖、电视金鹰奖、舞蹈荷花奖等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联主办的国家级文化艺术类赛事的个人最高奖项或同等级别奖项的作品主创或第一完成人,最高奖励80万元

福田区(40个)

01

2024年福田区支持区域产业协同发展-厂房

租赁支持

申报时间:

2024-09-04 / 2024-10-31 

项目说明:

在对口帮扶地区租赁自用厂房开展研发或生产制造的,可同等享受福田区工业厂房租金支持,给予年度实际租金金额的50%,每年最高100万元的租金支持。获得厂房租赁支持期间不得转租。

02

2024年福田区支持区域产业协同发展-落户

申报时间:

2024-09-04 / 2024-10-31 

项目说明:

在福田区设立总部或者研发中心,在对口帮扶地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生产制造的,根据项目投资总额,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落户奖励支持。

03

2024年福田区招商引资-实际利用外资项目

支持

申报时间:

2023-09-13/ 2024-12-31

资助标准:

按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配套支持。

04

2023年福田区展会支持

申报时间:

2023-02-06/ 2024-12-31

资助标准:

2023年福田区展会支持对商协会在本区主办、承办的国际性或全国性专业展会、博览会,按不超过活动审计核准金额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05

2023年福田区公共服务平台支持

申报时间:

2023-02-06/ 2024-12-31

资助标准:

经备案,对商协会主导建设的工程实验室、工具性检测、公共信息系统、行业数字化建设、行业数据监测等重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不超过项目审计核准金额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建设支持。

南山区(5个)

01

2024年南山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支持供应链

融项目

申报时间:

2024-10-16 / 2024-10-29 

政策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或商业保理业务获得融资的,最高按实际支付融资费用的7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每类资助最高100万元,资助期限不超过3年。

  本项目补贴的利息按照不含税金额核算,需核减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税额。

  本项目实行总额控制,若补贴资金需求超出预算计划,则对项目拟补贴资金安排计划统一按比例调整。对于满足资助条件但资助金额不满1000元的不予资助。

02

2024年南山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

实训人才落户生活补贴项目

申报时间:

2024-08-21/ 2024-11-15

资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实训人才,按照其学历层次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本科生2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博士研究生10万元。此补贴获得者不得同时享受市区级新引进人才落户同类补贴政策。

03

2024年南山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

实习补贴项目

申报时间:

2024-08-20/ 2024-11-15

资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实训基地给予实习补贴资助,资助标准为:大专生每人每月10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5000元。若实训基地当月实际发放实习补贴低于资助标准,则以实际发放金额予以资助。每名学生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最长资助期限为12个月。

05

2024年南山区行业协会扶持项目备案

申报时间:

2024-01-04/ 2024-12-31

备案对象:

注册地、实际主体经营地或项目实施地在南山辖区,且对南山的产业聚集、产业研究、专业交流活动等方面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产业行业协会、学会、联合会、促进会等社会组织(以下统称“行业协会”)。

宝安区(30个)

01

2024年宝安区卓越工程师计划-区级技能大

工作室、技师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资

申报时间:

2024-01-01/ 2024-12-31

资助标准:

对于评审符合要求的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下简称“载体”)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资助。

02

2024年宝安区凤凰英才计划-宝安区企业高

经营管理人才培训补贴

申报时间:

2024-01-01/ 2024-12-31

资助标准:

差额补贴,国内培训每人最高补贴2万元,国外培训每人最高补贴3万元

03

2024年宝安区卓越工程师计划-宝安区首席

程师工作室日常运营经费资助

申报时间:

2024-01-01/ 2024-12-31

资助标准:

首席工程师工作室启动经费按照设立企业投入资金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龙岗区(20个)

01

2024年度龙岗区医疗卫生技术攻关扶持项目

申报时间:

2024-09-29 / 2024-10-31

支持内容: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每项最高50万元扶持。

02

2024年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工业企业

智能制造转型计划

申报时间:2024-01-01/ 2024-12-31

资助标准:

对经评审认定的的工业企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最终核定的现金券配额,向工业企业发放相应比例的等值云服务现金券。单个企业逐年申报,最多受资助3年(受资助时限同时受项目终止时限约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总现金券配额的最高70%逐年发放,每年发放不高于200万元的云服务现金券,核定云服务现金券配额的其余部分由申报主体当年出资补齐。

03

2024年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扶持

中小企业上云计划

申报时间:2024-01-01/ 2024-12-31

资助标准:

对经审核认定的的申报主体,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不高于最终核定云服务现金券配额的70%发放为期一年等值云服务现金券,核定云服务现金券配额的其余部分由申报主体当年出资补齐。其中:

  产值1亿元以下,且全部或部分生产环节在龙岗区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其他(非工业类)规模以上企业,每年发放不高于50万元的云服务现金券;

  规模以下企业,每年发放不高于10万元的云服务现金券。

05

2024年龙岗区体育产业发展-重点体育企业

户资助奖励

申报时间:

2024-06-28/ 2024-12-31

资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区外体育产业类上市企业、总部企业、获上级有关认定企业和重点领域优质企业将全部或部分经营业务移入龙岗区的,给予最高 500 万元前期奖励,并按每年最高500万元的标准连续三年给予经营奖励。

  1、对体育产业类 IPO 上市企业或总部企业,将全部经营业务移入龙岗区且成功纳统“规上”文体娱乐业的,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前期奖励(分三年支付,支付比例为5:3:2)。迁入龙岗后,按照该企业上一年度在区内营业收入的2%,每年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的标准给予连续三年经营奖励。

  对体育产业类 IPO 上市企业或总部企业,将部分经营业务移入龙岗区且成功纳统“规上”文体娱乐业的,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前期奖励(分三年支付,支付比例为5:3:2)。迁入龙岗后,按照该企业上一年度在区内营业收入的2%,每年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的标准给予连续三年经营奖励。

  2、对体育产业类获国家级、省级、市级有关认定的企业,将全部经营业务移入龙岗区且成功纳统“规上”文体娱乐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 300 万元、200 万元、100 万元的前期奖励(分三年支付,支付比例为 5:3:2)。迁入龙岗后,按照该企业上一年度在区内营业收入的 2%,每年最高不超过300 万元、200万元、100 万元的标准给予连续三年经营奖励。

  对体育产业类获国家级、省级、市级有关认定的企业,将部分经营业务移入龙岗区且成功纳统“规上”文体娱乐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 100 万元、80 万元、50 万元的前期奖励(分三年支付,支付比例为 5:3:2)。迁入龙岗后,按照该企业上一年度在区内营业收入的 2%,每年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标准给予连续三年经营奖励。

  3、对经评审认定的符合我区发展定位、重点领域的优质企业,将经营业务移入龙岗区且成功纳统“规上”文体娱乐业的,给予不超过 100 万元的前期奖励(分三年支付,支付比例为5:3:2)。迁入龙岗后,按照该企业上一年度在区内营业收入的2%,每年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的标准给予连续三年经营奖励。体育企业落户资助奖励采用事后一轮评审的方式。

龙华区(30个)

01

2024年龙华区推动上市企业三年倍增计划-

挂牌及上市资助类

申报时间:

2024-09-09 / 2024-12-31

资助标准:

  (一)境内上市资助。对在境内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给予最高600万元资助。对完成股份改制、上市辅导并获得有关管理机构的正式受理、成功上市三个阶段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资助。

  (二)境外上市资助。对直接在香港、纽约、伦敦、东京、新加坡、纳斯达克等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直接上市的企业,最高给予300万元资助;对通过红筹、协议控制等间接方式在上述境外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的企业,最高给予150万元资助。

  (三)新三板挂牌资助。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在新三板基础层成功挂牌且满12个月以上的企业,给予50万元资助;对成功挂牌进入创新层满12个月以上的企业,给予100万元资助。对新三板挂牌企业成功转板在境内外上市的,补齐资助差额。

  (四)对在境内外多个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不重复资助,境外上市企业回到境内上市的按境内上市资助标准补足差额。

02

2024年龙华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数字文化装备制造创新

申报时间:

2024-08-01 / 2024-12-31 

资助标准:

“支持数字文化技术和装备创新”第二款“支持数字文化装备制造创新”:鼓励企业应用物联网、车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AR、VR、5G+4K/8K 超高清等技术,研发制造 VR 设备、可穿戴设备、内容采集制作与传输设备、智能终端、超高清显示等新型数字文化装备产品,创新成果实现产业化,对上年度纳统营业收入总额达到 2000 万元以上的,按项目实际研发投入的 50%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 100 万元。‍

03

2024年龙华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申报时间:

2024-08-01 / 2024-12-31 

资助标准:

支持文化产业园区、行业协会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平台须具有明确的公共服务功能定位,公共服务内容要与文化产业密切相关,对产业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按项目实际总投资额 的 50%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 100 万元

05

2024年龙华区十大行动计划项目

申报时间:

2024-01-01/ 2024-12-31

资助标准:

  (一)对“诺奖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基础研究机构”“制造业创新中心”,经论证对龙华区产业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的,给予如下扶持:

  1.深圳市级资助金额2亿元以下(不含)的给予深圳市级资助金额50%、不超过5000万元的配套资助;深圳市级资助金额2亿元以上的给予深圳市级资助金额30%、不超过1.5亿元的配套资助。

  2.给予一次性场地装修费50%的资助及最长5年的实际租用办公用房全额房租资助,累计不超过1500万元

  (二)对“海外创新中心”,给予深圳市级资助金额50%、不超过500万元的配套资助。

坪山区(2个)

01

2024年坪山区“聚龙工匠人才”薪酬激励

申报

申报时间:

2024-03-28 / 2024-10-31

资助标准:

  每人每年1万元。“聚龙工匠人才”薪酬激励为税前资助。申请单位每年度累计享受薪酬激励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02

坪山区2024年度绿色低碳产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申报时间:

2024-10-18 / 2024-10-25

资助标准:

  坪山区2024年度绿色低碳产业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受理工作已经启动,各有关单位可通过《坪山区2024年度绿色低碳产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篇)(详见附件)了解政策条款、申报要求、所需材料并进行申报。

光明区(35个)

01

2024年度光明区“首席工程师工作室”申报

评选

申报时间:

2024-10-11 / 2024-11-14

资助标准:

引导鼓励科研机构、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建立工程师培养与梯队建设管理制度,鼓励创建“首席工程师工作室”,进一步发挥首席工程师在本领域的示范引领、传帮带作用,经认定给予50万元补贴。

02

2024年光明区创新药和仿制药研发资助项目

申报时间:

2024-08-21/ 2024-12-31

资助标准:

支持企业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推动一批创新成果产业化。对1、2类创新药与改良型新药,取得临床批件的,予以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奖励;完成I、II、III期临床试验的,分别予以最高不超过2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奖励。对第3—4类仿制药,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予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于委托辖区内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作为牵头单位开展临床试验的,或委托辖区内CRO/CDMO开展药物研发的,奖励额度额外增加10%。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03

2024年光明区生物医药企业用房租金资助

项目

申报时间:

2024-09-01 / 2024-11-30

资助标准:

  对优质企业入驻产业空间予以保障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平台、项目入驻经区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产业用房,予以最高20元/平方米/月的租金补贴(对入驻“工业上楼”园区的补贴政策另行制定),单个企业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生物医药孵化器和创新中心入驻经区产业主管部门备案的产业用房,每年最高补贴提高至300万元;对重点引进的大型跨国医药企业、中国医药龙头企业、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等企业及项目入驻,每年最高补贴提高至500万元。转分租不再予以补贴。

05

2024年光明区产业峰会、重大论坛等活动

资助项目

申报时间:

2024-08-21 / 2024-12-31

资助标准:

  打造全球知名峰会品牌,加强生物医药领域全球人才、技术、项目等交流与合作。对举办经区政府备案的专业性产业峰会、重大论坛等活动的机构,按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企业想要获得政府补贴,关键在于深入了解并掌握具体补贴项目的申请规定,确保自身条件与申请要求高度契合,这样才能及时高效地提交申请,把握宝贵的政策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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