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对象
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国家级、市级、区级企业技术中心
二、支持方式
对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国家级、市级、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20万元、8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申报企业用法人一证通登陆松江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监管平台,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所有附件材料。之后经街镇(经开区)审核通过后报区经委。
(二)书面申报。申报企业网上成功提交所有项目申报材料,且所在街镇(经开区)审核同意推荐并出具《初审意见表》(需签字盖章)后,申报企业在项目规定申报时间内将完整的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区经委技术进步科。纸质材料一式二份,需胶装成册,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