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我市产业共性技术研发水平,打造更多创新资源集聚的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做好广西技术创新中心梯度培育工作,促进技术研究开发、强化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及《关于印发<北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北科字〔2020〕103号)等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北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暨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认定对象
2024年评估及认定对象为组建期满1年以上的25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附件1)。
二、评估认定内容
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建设、科技创新研发能力、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能力、共性技术辐射扩散能力、对外开放与合作能力和人才培养能力等情况。
三、评估认定程序
评估程序主要环节包括自评、材料提交与审查、专家评估、结果公示及发布四个阶段。
(一)自评。请各单位全面总结批复组建以来运行情况,开展运行成效自评,认真填写《北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申请书》《北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评表》《北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情况总结》,准备相关附件佐证材料。
(二)材料提交与审查。各单位按要求填写相关资料,打印整理纸质材料二份(电子版材料提交邮箱),于2024年6月28日前提交至北海市科技信息研究所创新平台服务科(科技大厦709)。逾期未提交评估认定材料的,将视为主动放弃评估认定,列入下一批次评估认定。
(三)专家评估。根据提交的材料,按照制定的绩效评估内容和标准组织专家进行评分、现场查验等评估。
(四)结果运用及发布。本轮绩效评估认定设置符合标准和不符合标准2个档次。评估结果运用如下:
1.对评估结果为符合标准的,认定为北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授予证书及牌匾,按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相关办法进行管理。
2.对本次评估结果为不符合标准的,可继续培育组建,再培育一年后参与新一轮评估,评估结果仍为不符合标准的,不再给予新的认定机会,撤销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资格。
3.北海市科技局对评估认定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
此外,组建期满1年以上,连续2次不参加评估认定,视为不接受市科技局的跟踪管理,撤销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资格。
四、其他要求
请组建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指派专人负责填报材料及联络,对评估认定数据及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及有关人员对因申请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
(一)北海市科技信息研究所创新平台服务科(负责具体绩效评估认定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林凤,0779—2026781
电子邮箱:bhkjjgxk@163.com
地址:北海大道科技大厦709
(二)北海市科技局高新科(统筹绩效评估认定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胡映芝、邱梅花,0779—2024251
地址:北海大道科技大厦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