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浮梁县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浮府办字〔2023〕4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县创新环境,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开始收集2024年度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励补助经费申报有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本县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
二、奖励范围
(一)专利转化运用奖励
1.自有专利转化运用奖励
中国发明专利、中国实用新型专利、中国外观设计专利于2024年被授权并转化运用的,每件分别奖励人民币3万元、0.2万元、0.1万元;被授予国外发明专利权并经转化运用的,每件只奖励一个国家,奖励人民币0.6万元;同一专利不重复奖励。
2.购买发明专利转化运用奖励
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购买知识产权的形式实现技术创新,对购买发明专利并自主实施应用的企事业单位给予奖励。对企事业单位购买发明专利并自主实施应用,每件奖励人民币0.6万元。专利买卖双方不得存在隶属等关系。
(二)专利奖奖励
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一次性奖励6万元;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一次性奖励4万元;获得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江西省专利奖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同一专利项目既获中国专利奖又获江西省专利奖的,按所获最高奖项奖励,不重复奖励。
(三)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奖励
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经企业申请,优势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被认定为我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被认定为我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四)地理标志注册登记奖励:对新取得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产品的注册登记人,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驰名商标奖励: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新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或协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同一企业同一商标不重复奖励。
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奖励:对单个商标新通过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的企业,按每件商标注册官费的50%予以奖励,每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五)知识产权贯标补助
企业、高等学校等单位,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等国家标准认证,对通过认证的企业、高等学校且拥有自主研发的有效专利3件(含3件)以上或发明专利1件以上的企业,给予首个认证周期每家补贴金额5万元。
(六)发明专利维持官费补助
对维持5-10年(含5年)的发明专利权利人,补助金额为每年维持相关发明专利权利官费的50%;对维持10年以上(含10年)的发明专利权利人,补助金额为每年维持相关发明专利权利官费的100%。
(七)优势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奖励
作为第一起草者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单位,标准发布后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非第一起草者的参与单位,标准发布后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5千元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材料
(一)专利转化运用奖励
1、专利转化运用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专利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专利权人为二人以上的,须提供所有共同专利权人的相应身份证明和办理奖补申报事宜的委托书);
3、专利证书复印件;
4、专利转化运用证明材料(1.自主使用的提供使用产品照片或销售合同(或销售发票)复印件2.专利转让的提供国知局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3.专利许可的提供国知局出具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
5、专利转化运用奖励申请清单;
(二)专利奖奖励
1、免申即领(无需提供申报材料);
(三)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奖励
1、免申即领(无需提供申报材料);
(四)地理标志注册登记奖励、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奖励项目和驰名商标奖励(地理标志注册登记奖励免申即领,无需提供材料)
1、商标奖励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
3、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4、地理标志和商标奖励申请清单
5、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奖励除上述材料,还需提供商标注册官费缴纳凭证;
(五)知识产权贯标补助
1、知识产权贯标补助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4、自主研发的有效专利3件(含3件)以上或有效发明专利1件专利证书复印件;
5、知识产权贯标补助申请清单;
(六)发明专利维持官费补助
1、发明专利维持官费补助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专利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专利证书复印件;
4、缴纳相应发明专利官费发票;
5、发明专利维持官费补助申请清单;
(七)优势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奖励
1、标准制定奖励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
3、国际标准、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2025年1月10日之前提交盖章版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至浮梁县市场监管局。逾期未办理的视为主动放弃,不再补付。因申报单位(人)预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导致无法办理拨款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郑颖、吴佳林
联系电话:18079846315、0798-2620398
电子邮箱:1463472784@qq.com
地址:浮梁县市场监管局509办公室
附件:1、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补各项申请表
2、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补各项申请汇总清单
浮梁县市场监管局
2024年12月13日
1、附件1: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励补助各项申请表(1)(1).doc
2、附件2.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励补助各项申请汇总清单(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