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个人:
根据《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办法〉的通知》(赤政办发〔2023〕4号)要求,现将2024年度赤峰市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原则
(一)自愿申报原则。
(二)按时申报原则。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放弃资助及奖励申请。
申报受理时间
申请材料请于2024年6月17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法定工作日)期间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方式
(一)自行打印相关申请表格(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自行下载),按照要求填写完整。
(二)单位按要求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按要求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均需由申请人签署其姓名与日期。
(三)递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递交材料时应同时提供原件,原件核对后退还。
(四)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时报电子版材料(Word版和盖章PDF扫描件;文件压缩后统一命名:企业名称+2024年度赤峰市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申报材料)至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科邮箱。
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主体须提供正确的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如提供账号有误导致资金无法到账的责任自负。
申报地址
申报地址: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科319办公室(新城区天义路南段3号)
联 系 人:何 鑫 王 颖
联系电话:0476-5890586
邮 箱:cfaic501@163.com
附件:
1.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办法》的通知
2.《赤峰市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办法》申报指南
3.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