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微7日发布,2024年度上海市人力资源服务“伯乐”奖励计划启动。符合条件的机构最高可获得100万元奖励资金。
据介绍,“伯乐”奖励计划主要奖励为本市用人单位从本市行政区域以外选聘优秀人才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本市用人单位是指在本市注册、依法在上海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以及本市范围内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
奖励标准为:
A类:为本市用人单位选聘世界知名或国内顶尖高层次人才,每人次一次性奖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0万元人民币。
所推荐选聘的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国际性重要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发达国家院士或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以及其他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科学家等;
*中国两院院士,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及以上的前3位完成人等;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以世界500强企业为代表的国内外一流企业丰富从业经验,能够在代表国家参与国际竞争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优秀人才。
推荐选聘的高层次人才来本市工作5年(含)内取得第1、2项工作业绩,且仍在本市工作的,可视同为A类人才。
B类:为本市用人单位选聘加快发展所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每人次一次性奖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5万元人民币。
所推荐选聘的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在国际知名大学和研究机构中取得终身教职的人员;
*入选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以世界500强企业为代表的国内外一流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
未被明确列入,但相当于上述A、B两类同等水平的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经评议后可按相应类别申报。
每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年获得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累计超过100万元的,按100万元进行奖励。
7月1日-8月30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进行申报(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jsp/login.html)。
各有关单位安排专人负责“伯乐”奖励计划申报工作,联系方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