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若干产业政策清单〉的通知》(乐政发〔2024〕6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浙江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结果的通知》(浙经信服务〔2023〕215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名单(第七批)的通知》(浙经信服务〔2023〕142号),对认定浙江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奖励30万元、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奖励30万元,现拟对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合计奖励140万元。
附件: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奖励资金明细表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奖励资金明细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获得荣誉 |
奖励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
20 |
2020年已下达温州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奖励资金10万元 |
2 |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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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巨邦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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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 |
30 |
|
5 |
长江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 |
30 |
|
合计 |
1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