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博士后工作平台建设,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4〕109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设站条件及程序
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具备6项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具体设站基本条件、推荐条件、设站程序等要求详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4年)》。
二
征集时间
1、请各市、各单位于2024年10月15日前将《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
2.人才开发处将及时向申报单位反馈审查情况,获得推荐资格的申报单位须于2024年10月25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
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
三
有关要求
(一)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组织工作,加大宣传发动力度,主动服务“送政策”。
(二)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聚焦本市重点发展产业链的“链上企业”,以推动产学研充分合作为导向,加大支持重点产业设站的力度。
(三)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准确把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条件,压实推荐审核责任,确保推荐的申报单位符合申报条件、材料真实准确、佐证详实有序。
(四)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加强本市博士后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加大博士后工作的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力度,推动落实博士后政策“同城待遇”,积极开展新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服务人员培训,指导博士后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工作。
四
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张亚飞、王鹏,0531—51788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