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创新首位战略 大力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政策意见》(磐政〔2021〕109 号)、《深化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磐政办〔2022〕49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 号)、《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19〕34 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度知识产权扶持奖励材料递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递交时间
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2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奖励对象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取得以下奖励事项的我县企业和磐安户籍个人:
1.首次获评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省专利示范企业、市专利示范企业;
2.利用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并按期正常偿还贷款的企业;
3.购买专利和商标权保险的企业;
4.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获得商标国际注册的;
5.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
6.首次经备案且贯彻落实《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GB/T29490—2013)》国家标准并通过第三方审核认证的企业(补助第一个认证周期内认证费用);
7.通过司法途径在国内外进行专利维权或专利侵权应对且胜诉的企业;
8.在我县内设立代理机构或分支机构(办事处),正常开展业务一年以上且代理我县企业专利授权总量达到5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10件以上的境内外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师。
三、提交材料
申请单位根据奖励事项填写相对应的申请表,并附相关资料。
1.国家级、省、市专利示范企业:《磐安县知识产权扶持奖励申请表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2.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磐安县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申报表》,并附相应证明材料(质权人、质押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质押合同、贷款合同、其他与贷款合同关联的担保合同(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形式);借款借据复印件;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或登记证复印件;银行授信审批表;贷款还款(含本金、利息)支付凭证);
3.知识产权保险:《磐安县知识产权扶持奖励申请表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知识产权保险保单复印件;保费发票复印件;
4.马德里商标:《磐安县知识产权扶持奖励申请表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翻译件上需签字证明“中文翻译与外文一致”)、注册费缴费凭证;
5.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磐安县知识产权扶持奖励申请表一》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国外发明专利需提供官费缴纳票据复印件、原文复印件并提供中文翻译件,加盖公司公章或个人签名,且需在翻译件上签字证明“中文翻译与外文一致”;权利人为2个以上的,原则上由第一权利人申领,并出具其他权利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等,
6.贯标企业:《磐安县知识产权扶持奖励申请表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贯标证书复印件、贯标备案申请表、贯标认证机构出具的首个认证周期内认证费用发票。
7.专利维权:填写附件《磐安县专利维权补助申请表》,并附相应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或身份证明、判决书、中文翻译件复印件(国外维权)、代理合同及维权代理费发票(国外维权)。
8.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师在磐安县内设立代理机构或分支机构(办事处):《磐安县知识产权扶持奖励申请表二》,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授权的有效专利清单及复印件。
四、申报地点
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磐安县安文街道月山路227号),相关资料可以现场提交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提交。
联系电话:0579-84508192
五、申报说明
(一)2024年新授权的国内外发明专利在资金发放前进行有效性审核,相关专利已转让或失效的则不予发放;通过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逐年补助首个认证周期内实际发生的认证费用(不含服务费用),累计总额不超过 5 万元。
(二)根据《深化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件的指导意见》(磐政办〔2022〕49号)规定,C 类企业按 80%比例享受。
(三)申报企业和个人对照条件和流程要求,如实、详尽填报,已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不得申报此专项扶持资金。
(四)账号、户名等须认真核对准确无误,书写工整清楚,印章清晰;提供的申报资料均需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
附件:
1.磐安县知识产权扶持奖励申请表(一)
2.磐安县知识产权扶持奖励申请表(二)
3.磐安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申报表
4. 磐安县专利维权补助申请表
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6日
附件1
磐安县知识产权扶持奖励申请表(一)
申请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地 址 |
||||||||||
开户银行 |
帐号 |
|||||||||
序号 |
发明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权人 |
专利 状态 |
备注 |
||||
申报单位承诺: 1、本单位经营规范,无违纪违法行为。 2、保证全部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如与事实不符,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申请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
||||||||||
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意见
|
||||||||||
磐安县财政局 审核意见
|
附件2
磐安县知识产权扶持奖励申请
申请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地 址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扶持奖励项目 |
□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 □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专利示范企业 □首次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 □专利、商标保险 □市级以上重点产业知识产权预警分析项目 □中国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 □省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金奖、□优秀奖 □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或分支机构(办事处) |
|||||
申请金额 |
(中文大写) 元 , (数字)¥ 元 |
|||||
申报单位承诺: 1.本单位经营规范,无违纪违法行为。 2.保证全部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如与事实不符,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申请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
||||||
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意见
|
||||||
磐安县财政局审核意见
|
附件3
磐安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申报表 |
||||||||
申请单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地址 |
联系人(电话)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申请补助的知识产权质押项目基本情况 |
||||||||
出质的知识产权情况(不够可另附表) |
请写明质押专利(含专利号)/商标(含注册号) |
|||||||
知 识 产 权 质 押 备 案 情 况 |
登记情况 |
□ 已登记 □ 未登记。 |
||||||
知识产权登记证号 |
填写专利权质押登记号或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号 |
|||||||
质权期限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评估值 |
质押金额 |
|||||||
贷款银行 |
担保公司 |
|||||||
合同情况 (借款、质押、抵押、保证等) |
贷款金额 |
贷款 期限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贷款利率 |
上年末一年期贷款LRP利率 |
贷款用途 |
||||||
贷款 是否还清 |
□ 是 □ 否 |
归还利息合计 |
||||||
是否组合贷款 |
□ 是 □ 否 |
知识产权质押金额 |
||||||
抵押金额或保证金额 |
||||||||
其他 |
||||||||
申报单位承诺: 1、本单位经营规范,无违纪违法行为。 2、保证全部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如与事实不符,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申请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
||||||||
贷款银行意见: |
请写明实际因知识产权质押而发生的借款情况及实付利息情况。 (盖章) 年 月 日 |
|||||||
申请贴息补助的金额(元)
|
上年末一年期贷款 LPR 的50%补助,单家企业一年最高资助30万元。(计算公式:借款金额*(质押额/抵押质押总额)* LPR利率*50%) |
|||||||
提交材料 |
□质权人、质押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质押合同、贷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借款借据复印件 □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或登记证复印件 □人行授信记录 □贷款利息支付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其他(请写明) |
|||||||
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
人行磐安支行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
磐安县财政局 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请双面打印)
附件4
磐安县专利维权补助申请表
申请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地 址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开户银行 |
帐 号 |
|||
申报单位承诺: 1、本单位经营规范,无违纪违法行为。 2、保证全部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如与事实不符,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申请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
||||
序号 |
判赔金额/维权代理费 |
补助金额 |
||
1 |
||||
2 |
||||
3 |
||||
合计 |
||||
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意见 |
||||
磐安县财政局审核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