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申报高层次人才补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嘉善县引进人才综合补贴操作细则的通知》(善人社[2019]1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组织申报2024年高层次人才补贴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7年3月28日以后引进到我县全职工作的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以下人员除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房地产业、非县属国企、劳务派遣人员)。引进对象须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我县工作满1周年。
二、补贴标准
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人才3万元/年,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人才1.5万元/年,自申请之年起最多可连续申请三年。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2024年5月31日至6月12日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才登录“浙里办”APP,完成注册后搜索“嘉兴人才码”,进入二级页面“嘉善人才码”,点击资金申领板块的“高层次人才补贴”栏目,进入申请页面并按要求完整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二)单位审核:2024年5月31日至6月14日
各用人单位登录“嘉兴人才在线云平台”网页版,根据申请条件对人才的相关申报信息进行网上审核,主要审核相关材料完整度及与所填信息的匹配度,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及时通过审核。
(三)主管部门、镇(街道)复审:2024年5月31日至6月19日
各主管部门、镇(街道)登录“嘉兴人才在线云平台”网页版,对通过单位审核的人员进行网上复审。
(四)人社部门初审:2024年5月31日至6月25日
县人力社保局对通过主管部门、镇(街道)复审的申报信息进行网上初审。
(五)线下提交:2024年6月28日前
通过县人力社保局网上审核的申请人于2024年6月28日前,从申报系统打印申报表一式两份,经本人签字及单位盖章后携其他申报材料一并递交至工作单位所属主管部门或镇(街道)。主管部门或镇(街道)经办人核对完申报材料后须签字、加盖公章并统一报送至县嘉善县大云镇创业路388号云帆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人才服务专窗。
(六)人社部门复审:2024年7月1日至7月25日
县人力社保局对线下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逐一复审并形成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七)公示及发放
经人社部门复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1周,公示无异议的按补贴标准发放;公示有异议的,由县人力社保局核查并处理。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