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5%。
增值税
免征政策: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未超10万(季度未超30万)小规模纳税人免征。
减征政策: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 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 征收;3% 预征率预缴项目,减按 1%预缴。
六税两费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等六税两费。
印花税
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其他政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2023年1月1日起,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据实扣基础上再加100% 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200%税前摊销。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 1% 政策延续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