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对象
2024年度首次进规的制造业企业和2024年规下样本企业。
二、奖励项目与标准
(一)“小升规”奖励。2024年度以“小升规”形式首次进规的制造业企业,给予每家一次性奖励1万元。其中1-5月累计产值正增长的企业,再给予每家一次性奖励1万元,若该企业进规前为“非目录”规下样本企业,再给予每家一次性奖励3万元。
(二)“月度进规”奖励。2024年度上半年、三季度、四季度以“月度进规”形式首次进入规上范围的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每家10万元、7.5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中1-5月累计产值正增长的企业,再分别给予每家10万元、7.5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规下样本企业入库奖励。2024年以“非目录”企业形式进入规下样本企业库的制造业企业,宁波市级权重10以上(含10)、以下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0.5万元。
(四)规下样本企业成长奖励。规下样本企业2024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市平均增速,宁波市级权重50以上(含50)、以下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0.5万元。
以上奖励如宁波及以上有同类政策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如应奖励资金超过预算资金则按比例打折。
三、奖励依据
“小升规”企业名单以宁波市统计局和宁波市经信局公布的名单为准;“月度进规”企业名单以市经信局会同市统计局公布的名单为准。各镇(街道、园区)发展服务办对企业提交的申报表等资料进行审核后,加盖公章。